重庆游客在川被殴致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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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3:57 新民晚报 | |||||||||
案发地乡党政负责人被撤职 天全县医院正副院长被免职 据新华社成都5月9日电(记者杨三军)5月1日,来川旅游的重庆游客在天全县两路乡被打死事件发生后(以下简称“5·1”事件),引起四川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修车发生争执抓扯 5月1日17时左右,重庆游客魏清泉一行10人自驾车来川旅游。当途经318国道天全县境内的两路乡水獭坪村时,因其中一辆汽车抛锚,一行人便找到无证进行汽车修理的两路口村村民黄国全及廖佳宏维修。维修后,因抛锚汽车仍不能正常启动行驶,魏清泉要求黄国全退还100元维修费。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抓扯,进而互殴。村民黄俊红、杨术康等十余人也参与殴打魏清泉和其他游客,双方有7人不同程度受伤。 由于受到当地人的阻拦,经民警反复做工作,才于当日22时20分左右将伤者送到天全县医院。 医院没有血液储备 天全县医院积极采取救治措施,对病情较重的魏清泉进行了紧急抢救。当时魏清泉失血过多,急需输血,因医院没有血液储备,医生就用魏清泉自身流出的血液回输到他身上。最后,魏清泉终因伤势过重,于5月2日2时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检验认定魏清泉的死因是:他人用钝器反复多次作用于胸、背部,致胸腔内纵膈广泛性严重挫伤小血管破裂、肺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相关责任人受惩处 两路乡党委书记山其军、乡长洋仁全对“5·1”事件负有领导责任,按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撤销其党内外职务;给予分管安全的副乡长柏月东行政记大过处分;天全县医院医护人员对受害人进行了正常的无过错救治,但医院不落实“五一”黄金周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预案工作,没有准备重要的救急必需物资(血液),给予医院院长苏强和副院长李仕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院长和副院长的职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