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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马网络域名莫名易主 域名注册商涉嫌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4:54 温州新闻网

  眼睁睁看着自己注册的网站域名,却登陆不进去;上午才打电话向注册商询问,下午注册者即变成了厦门一家公司。温州森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孙金昨天在询问无果后,毅然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递交了投诉报告,并请律师帮助诉讼,请求归还自己的域名。孙金在1999年就注册了aol.com.cn的域名,当时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颁发的“域名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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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3月份域名升级,由aol.com.cn变为aol.cn,孙先生同时注册升级,网上资料显示注册日期为2003年3月17日12:20分,过期日期为2005年3月17日12:48分。就在今年2月23日孙先生还接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来的电子邮件通知:“温州市森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您申请的域名aol.cn已经由注册服务机构(厦门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续费成功!域名过期日期为2005年-03-17……”。

  一个月前,孙先生又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名片上已经印了这一域名,并且名片也发出去了很多。5月8日,他想用这个域名开通新公司的网站,可怎么也登陆不进去,但资料显示注册者还是温州森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是马上向注册商厦门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询问,却被告知域名已经不属于他了,理由是他没有续费。昨天15:40之前域名注册者还是他们公司,1分钟后即变成了厦门的另一家公司。

  孙金说,这个域名自己每年都要交费,并且还有一笔钱在注册商的账户上,所以根本不可能存在欠费问题。而且,作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如果注册者没有续费,也应该主动提醒用户限期交纳,否则也应在征得注册者同意后先予以解除该域名,再进行买卖或转让。孙先生既没接到任何通知,也没有对其域名予以解除。

  孙先生委托的代理律师认为,注册者和注册商是委托注册的关系,域名归注册者所有,不归注册商所有,注册商的这种行为涉嫌域名侵权。(温州商报记者宿萍)

  (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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