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关于围面村顶风抢建私房报道引起多方重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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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6:28 深圳晚报 | |||||||||
本报关于围面村顶风抢建私房报道引起多方重视 宅基地违建照样依法查处 本报记者李晶川报道本报关于下梅林围面村有人顶风抢建的报道见报后,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记者昨天在采访时获悉,梅林街道办事处和福田国土分局均已决定立即着
5月8日,本报根据市民投诉,对下梅林围面村的违章抢建问题进行了曝光。梅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张惠平看到报道后,在昨天上午的例会上向办事处领导班子汇报了这个情况,有关领导当即和下梅林股份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要求该负责人马上商讨善后事宜。 张主任告诉记者,梅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有58处违建要在“梳理行动”中被拆除,截至5月8日,已经依法清拆了35处,超过清理任务总数的60%,剩余的40%一定要在本月15日前全部清拆完毕。而围面村的违章抢建是在股份公司内部宅基地上新建的违章建筑,办事处将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对这件事依法进行处理。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福田国土分局。该局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总体来看,福田区类似围面村的这种违章抢建问题虽然不是很多,但也并非个别现象。因此,尽管地政监察队伍每天都在查处,但因人力有限,难免也会有疏漏之处。但是,只要是被受理的案件,国土部门就一定会认真查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欢迎本报对围面村违章抢建问题的舆论监督报道,他们将立即责成地政监察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进行查处,也希望能有更多的市民积极向国土部门提供违章搭建的线索。同时,制止违章抢建私房的问题确实需要社会各界和许多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尤其是股份公司,更有义务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新闻链接 对违章抢建私房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给予处理,主要采取勒令停工、没收施工工具、拆除脚手架等措施制止违章抢建行为。对已经超过两层半的违章建筑,国土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围面村101栋违章抢建私房赫然在目。 作者:本报记者李晶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