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对公务员重点交通违章行为实行抄告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16: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0日电(记者刘浦泉)北京市朝阳区自今年初对国家公务员重点交通违章行为实行抄告制度后,公务员违章驾驶人数大幅度减少。第一季度,朝阳区持有驾驶证的946名公务员中仅有6次交通违章情况,而且没有一例属于重点违章。 近年来,北京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因公务员酒后驾车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有一定比例。为树立良好的国家公务员形象,增强公务员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朝阳区政
根据规定,朝阳区对公务员重点交通违章行为采取季度抄告制。执勤交通民警除对违章公务员按交通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对其重点交通违章行为予以登记,由朝阳交通支队抄告朝阳区监察局。对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朝阳分局等垂直管理部门人员的重点交通违章行为,由朝阳交通支队直接抄告各相关部门。朝阳区监察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因重点交通违章行为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公务员,直接立案查处或转交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处理。 据介绍,朝阳区对有重点交通违章行为的公务员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并与责任人个人考核挂钩。对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等行政处理;对屡教不改的,责令引咎辞职或予以辞退;对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这一办法适用于人事关系隶属于朝阳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国家公务员。(完)(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