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书市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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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21:12 新桂网 | |||||||||
经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第十四届全国书市将于2004年5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举行。 一、全国书市主要内容 全国书市的主要内容是:图书(包括期刊、电子音像出版物)展览、展销、订货。
全国书市从1980年开始举办,现已成为我国出版界最大规模的出版物贸易、订货会和出版工作交流、研讨会,参展单位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港、澳、台等地区的出版机构。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桂林市人民政府、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4年5月12日至22日,订货时间:5月12日至15日。 地点:主会场——桂林国际会展中心 分会场——南宁市、柳州市、百色市、北海市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2004年5月12日上午举行第十四届全国书市开幕式,邀请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领导同志出席。 (二)组织全国各出版社、县级以上(含县级)新华书店和其它图书发行单位参加订货活动,参加订货的图书应达到10万种以上。 (三)举办全国期刊、电子、音像出版物展示订货会。 (四)在桂林市、南宁市、柳州市、百色市、北海市的书城或新华书店设立分会场,展销优秀出版物;邀请全国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发行单位和团体购书单位参加展销,展销品种10万种以上,其中当年新版图书和重点图书应占65%以上。 (五)组织精品出版物展示活动,集中展示近年出版的各类精品图书、期刊和电子音像出版物。 (六)向广西“知识工程”和百色革命老区赠书。 (七)专设港、澳、台出版物展示馆。邀请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出版机构组织出版物参展,邀请境外出版商来桂林观摩书市。 (八)举办中国出版发行高层论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物精品推介会、首届广西读书节以及与本届书市相关的新闻发布会、新书首发式、签名售书等。 五、参展方式及接待服务 1.各省、市、自治区出版单位、新华书店由省级新闻出版局统一组团参展;中央级出版单位可委托京所、首所代理,或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牵头组成京版团参加;解放军出版单位由总政新闻出版局统一组团参加;各省、市、自治区书刊发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当地遵纪守法信誉好的非国有书刊发行单位参加订货。 2.出版物的销售采取代销、寄销等方式,订货采取看样订货和订单订货方式,版权贸易由贸易双方自行洽谈。 3.展销、订货、精品展示等活动安排及货源组织、展示布置等具体事项由组委会展订展销处负责与各省、市、自治区代表团联系进行。 4.接待服务。书市期间,预计参展单位将达1500家,正式代表达1万人,参观人流量100万人次左右。接待服务工作主要包括:联系安排参加书市代表的食宿、返程票,并为各地代表参观考察和旅游观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为参加书市的各单位设计、制作广告,提供结算、寄存、托运、导购和咨询等服务。 六、组织机构与联系单位 为保证全国书市工作的顺利进行,经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同意,成立“第十四届全国书市组委会”,由新闻出版总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担任组委会主要领导。组委会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大型活动处、展订展销处、宣传处、广告处、后勤接待保卫处、财务处、审计处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书市的各项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第十四届全国书市组委会办公室 王玉坚 电 话:0771-5516036 13978821160 第十四届全国书市组委会展订展销处 古里平 电 话:0771-5516057 13627714416第十四届全国书市组委会办公室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