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2b051010.TXT(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23:00 新桂网
红杏出墙惹祸端报复陷害付代价
  本报讯(见习记者刘有正通讯员马显清)4月10日,那坡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名誉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了判决因妻子红杏出墙而实施报复的黛路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2003年3月,朗勇和刘娜在朋友的酒宴上相识。之后,两人频频约会,在2003年3至4月间两次偷吃禁果。这事很快传到刘娜的丈夫黛路的耳朵里。黛路迁怒于朗勇,决定报复他。2003年8月的一天中午,黛路要刘娜到朗勇的住处再次与朗勇亲热,并告诉刘娜,当你们亲热时,就大声叫喊强奸。同时,黛路与其侄子到朗勇的住处周围潜伏,伺机行事。刘娜进入朗勇的住处3分钟左右,黛路听见刘娜的叫喊声,马上与侄子冲入朗勇的房间殴打朗勇,致使朗勇的头部、颈部、胸部、肩部等部位擦伤、瘀血、肿胀。朗勇住院花去医药费276.20元。此事经公安机关调查后,证实朗勇与刘娜前两次行为属通奸行为,不是强奸。而2003年8月发生的事件是黛路为报复朗勇与其妻子通奸之事而精心设计的圈套,也不是强奸行为。鉴于此,朗勇于2004年1月11日向那坡县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法院判处黛路赔偿其精神损害费、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共计4572元。

  经法院开庭审理查明:黛路陷害朗勇的事实存在,并致使朗勇的名誉受到损害,已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朗勇存在过错,依法应减轻黛路的民事责任。朗勇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黛路的行为给他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此外,朗勇与刘娜的通奸行为已造成公众对朗勇的不良评价,黛路的陷害行为虽给朗勇造成精神上的压力但公安机关已为其澄清了事实因此,黛路只需承担向朗勇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朗勇要求黛路赔偿其精神补偿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其次,黛路打伤朗勇的行为已侵犯朗勇的身体健康权,应赔偿朗勇的经济损失,但朗勇主张的赔偿数额过高,不应全部支持,遂判处黛路赔偿朗勇医药费267.20元、鉴定费150元、交通费20.50元,共计426.70元,并以书面形式向朗勇赔礼道歉,同时驳回朗勇的其他诉讼请求。

  作者:不详

  (来源:不详)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中国时尚品牌网展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温家宝总理出访欧洲
车臣发生爆炸总统遇难
中国工程师在巴遇难
美英军队虐待伊战俘
北京安徽发现非典病例
赵忠祥被告上法庭
北京国际广播电视周
中国羽毛球队战汤尤杯
国奥 冠军杯 NBA 国足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