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杀害6名女青年恶性系列案在河南新乡告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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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0日23:07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5月10日电(记者程红根 郭久辉)5月10日,新乡市公安局向新闻单位披露,经过新乡、郑州两地警方70余天的协同作战,3年杀害6名女青年的“1·12”系列杀人案于4月25日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王怀义被抓获归案。 据警方透露,2004年1月12日,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冯庄镇人民胜利渠9号桥下发现一具无名女尸。经技术鉴定,发现此案与2003年11月12日,新乡市原阳县发现的无名女尸案
针对王怀义案发后,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社会上“公安民警强奸杀人”的传言,河南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怀义不是公安民警。 据警方介绍:王怀义,36岁,郑州市人,原籍河南省武陟县,1986年因窝赃被郑州市公安局车站分局劳教1年。1990年7月因抢劫罪被武陟县人民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1994年假释后,先后在郑州火车站地区乞讨、捡破烂、卖书、开理发店等为生,没有稳定职业。期间,王怀义曾经向个别民警提供过吸毒和卖淫嫖娼线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