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鸭头"被判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2:00 新闻晨报

  现代快报供稿全国关注的江苏首例“鸭吧”卖淫案,在经历了二审70多天后终于尘埃落定。昨天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目前被关押在看守所的“鸭头”李宁送达终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3年1月至8月,现年34岁的南京人李宁先后伙同刘某、冷某等人在其经营的酒吧内将“公关先生”介绍给同性嫖客,从事同性卖淫活动。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中国时尚品牌网展

  2月17日下午,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李宁有期徒刑8年,罚款人民币6万元。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温家宝总理出访欧洲
车臣发生爆炸总统遇难
中国工程师在巴遇难
美英军队虐待伊战俘
北京安徽发现非典病例
赵忠祥被告上法庭
北京国际广播电视周
中国羽毛球队战汤尤杯
国奥 冠军杯 NBA 国足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