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终生禁驾第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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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2:4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戴军)5月9日晚,一司机在渝涪高速路撞死一行人后驾车离去,两小时后才到派出所异地报警。他是否会成为本市被处“终生禁驾”的第一人?有关方面正在紧张调查取证中。 据市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二大队六中队执法人员介绍,5月9日晚8点50分左右,在渝涪高速公路长寿—重庆方向+940米处,发生一起车祸,一名40多岁的男子被当场撞死。高速
司机谢某,驾驶渝A926菖菖中华轿车,将人撞死后从鱼嘴下道,两小时后向派出所报案。 高速公路执法部门称,肇事者有自首行为,目前还要调查该司机在事发后是否有救人行为、死者如何进入高速公路等细节,暂时还难以对这起事故定性。 记者随后采访了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地方法规起草小组的专家。据专家分析,从严格意义上讲,该司机已经构成肇事逃逸,但具体细节仍需调查。 新闻链接 北京开出终生禁驾罚单 4日上午9时,李龙(化名)迫于多方压力到交管部门投案自首。至此,门头沟“5·3”交通肇事逃逸案16小时内告破,李龙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北京终生禁驾第一人。 3日17时40分左右,门头沟区城子大街汽车十厂门前,一辆白色捷达小客车将一行人撞倒后逃逸,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门头沟区交巡支队接警后迅速组织事故民警进行现场勘查、访问围观群众、寻找目击证人。根据目击者提供的后四位车号,民警上网反复查询,锁定了4个目标。随后民警们连夜赶赴昌平、通州等地进行排查。最后,将目标锁定为家住通州区的李某。 4日上午9时,事故科民警在通州交通支队民警的配合下找到李某,李某称肇事车为其侄子李龙所有。民警立即让李某联系李龙,得知此时李龙迫于多方压力已经前往交管局事故处投案自首。 据了解,虽然李龙有自首情节,但肇事逃逸行为将使他终生失去驾驶资格。据新浪网消息戴军整理 新闻背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