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保荐制度是中国证券发行制度的革命性变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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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3: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0日电(记者张旭东)中国证监会10日公布了首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名单。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首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产生后,证券上市保荐制度将全面实施,这是中国证券发行制度的革命性变革。 这位负责人说,实施保荐制度是证监会根据中国“新兴加转轨”的证券市场特点,从资本市场发展的全局出发,推出的旨在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
保荐制度总结了实行核准制以来的经验,对发行上市的责任体系进行了明确界定,建立了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为资本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出了一个更加市场化的制度框架。这些制度安排将有力推动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发挥市场对发行人质量的约束作用,进而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施保荐制度将促进中介机构的良性竞争,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坚持保荐制度大方向不变的前提下,证监会将会根据保荐制度实施情况及资本市场变化的情况,对保荐制度不断进行丰富和完善。 保荐制度实施后,将对现有的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对此,这位负责人指出,保荐制度坚持资本市场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其实施必将对现有的投资银行业务竞争格局产生深刻的变革。因此,各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要珍惜和紧紧抓住证券发行制度改革这个来之不易的发展机遇,抓紧对现有的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模式进行相应调整,使之适应保荐制度的要求。 这位负责人强调,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要切实履行好其应当承担的义务。如果违反相关规定,除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将对其采取“冷淡对待”等具体监管措施,即根据情节轻重,在一定时间内不受理或不再受理其提出的推荐发行上市申请,严重的还要取消其从事保荐业务的资格。同时,证监会还将相关机构和个人的不良信用表现记录在案并予以公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