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疆界的较量———外逃贪官余振东缉捕纪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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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4:4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4月16日,在美国特工押解下,逃亡美国长达两年半的巨贪、前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被送回国。中国警方向他宣布:因涉嫌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你已被刑事拘留。 余振东回国受审,意味着我国通过国际执法合作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进入一个新阶段。
监守自盗大案暴露 三任行长畏罪外逃 2001年10月初,中国银行在首次对全国计算机实现联网监控时,发现账目存在4.82亿美元联行资金的缺口,事发地点广东开平。12日公安机关发现,涉嫌挪用巨资的三任行长已潜逃到香港,转机到了加拿大、美国。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三人自分别担任开平支行的行长、副行长和经理起就沆瀣一气,以代客买卖的形式进行外汇交易,大肆贪污挪用银行资金。在许超凡升任广东分行业务处长后,余、许相继接替他的位置。三人相互掩盖,案情才得以隐藏和持续8年之久。 在他们出逃到美国和加拿大后,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迅速冻结了三人在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的资产。此时中美刚刚签署了《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中方请求美方就此案向我提供刑事司法协助。 境内境外双向推进调查 加速缉拿外逃贪官案发后,公安部协调广东省公安厅成立了专案组,抽调100多名警力开展紧张有序的侦办工作,先后对涉案的30余人采取强制措施。港、澳警方也鼎力支持,以涉嫌洗黑钱立案,及时冻结正准备向美国转移的涉案赃款和其他财物,推动内地、香港以及美国、加拿大冻结赃款。 与此同时,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成立了有10部委参加的联席会议领导此案的查处工作,并将境外缉捕任务交公安部承担。中国公安部与美联邦执法部门数次沟通,美司法部表示将尽力协助。 为加速犯罪嫌疑人的遣返工作,中方创造性提出了双向推进的境外缉捕新思路:中方从源头查找证据,摸清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流程和资金流向,便于美方调查;美方则根据案犯及其在美亲友落地的资金情况,反推犯罪资金的来源和发生过程,便于中方查清洗钱流程。 犯罪嫌疑人资金转移需要用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来描述,因此境内的侦查取证工作是境外缉捕工作的基础。中国警方仅收集的物证就装满了几间屋子,通过构建严密的证据链条,不容置疑地证明香港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跳板。 “一旦美方庭审中他提供出其在美资产非盗用资金的证据,我方又无法向美方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材料证明其非法,在美国法律制度下案件就可能朝另一个方向发展。”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深知其中的艰辛。“国内10来个部门通过无间配合来兑现谈判条件,需要方方面面付出艰辛的努力。” 在双向推进下,2002年12月,余振东在洛杉矶被美方执法人员拘押。2003年9月,美方将没收的355万美元赃款全部返还中方。 三国四方积极合作创境外追逃新模式 经过美国严格的司法程序审查,余振东最后得以遣返中国,是中、港、美、加三国四方共同努力的结晶。 尤其是中美高层都对此案给予了高度重视,极大地推动了案件的解决进程。 为了最后顺利实现遣返,中方有10个部委参与了其中的工作。特别是今年3月1日至10日,公安部副部长赵永吉率公安代表团访美,为最终遣返余振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家表示,成功缉捕外逃的余振东,实现了我国境外追逃工作新的跨越: ———中美双方执法部门跨越许多障碍,积极合作,为双方执法部门进一步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开端。磋商初期,差异太大的法律制度使双方在接触中都感 觉到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面对众多的分歧 和差异,中美双方执法部门此次合作的一个亮点,就 是通过沟通交流,求同存异,最终找到了一条务实的、可操作的、符合双方法律的解决途径。 ———创造了一种有效的执法合作模式:三国四方会议。开平一案需要一个科学、严密的证据模式来指导取证工作,需要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其罪行。三国四方会议的形式,是我国第一次专门为个案召开多边执法国际会议,极大地推进了缉捕工作进展。 ———展现我国灵活务实的精神。面对中美双方认识和法律方面的巨大差异,在不违反中国法律、不损害国家尊严的前提下,中国有关部门灵活、务实、开创性的思路,为遣返余振东创造了条件。 三国四方合作收集的大量证据表明,余振东不仅触犯了中国的法律,还同时触犯了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 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法院受审,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监禁。根据中美司法机关先期达成的协议,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中国。 余振东成功遣返,对许超凡、许国俊两名逃往美国的嫌犯来说,迟早会落入法网。 “不管逃到哪个角落,我们都会追逃到底”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大经济犯罪的嫌疑人特别是贪污腐败分子外逃的现象呈上升趋势。 专家在分析这一现象的原因时表示,打开国门对外开放,在极大方便人民群众出国旅行和对外经贸活动的同时,客观上也为犯罪分子外逃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被贪欲激发的人,梦想着通过贪污等手段“快速”致富,然后在境外寻找一片逃离法律制裁的乐土。 公安部负责境外缉逃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自1998年以来,已成功地从境外缉捕逃犯230多人,约占逃犯总数三分之一,涉及欧洲、北美、南美、大洋洲、东南亚、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不少是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贪污腐败分子。 目前我国还有一定数量的犯罪嫌疑人逃往境外,涉案金额巨大,其中美国不在少数。余振东被押送回国,创造了一种新的境外缉捕工作模式,对缉捕在其他国家的外逃人员有借鉴和参照作用。对那些已经或准备外逃的犯罪分子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威慑。 高峰表示,“对外逃犯罪分子来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绝对是铁一样的事实。不管犯罪嫌疑人逃到地球的哪个角落,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其缉拿归案。” 新华社记者沈路涛邹声文(据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