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公务用车过快增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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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5:1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张立)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意见》,提出从严控制公务车辆编制和价格标准,制止公务用车过快增长,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意见指出,核定的公务车辆编制是公务用车配备的上限,可以少配,不得超配;确定的公务车辆价格标准是最高限制,可以降低,不得超标。对现有公务车辆数超过核定编制数的部门和单位,只办理旧车报废,不审批办理新车购置手续。领导干部工作交流、调动时,禁止将原工作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公务车辆带往新工作地区或工作单位。扩大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试点范围;市级机关一律暂停办理专职驾驶员调入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