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振东梦断外逃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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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5:2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核心提示 4月16日17时10分许,从旧金山飞往北京的CA986次国际航班准点降落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跑道上。
在美国联邦调查局和海关移民与执法局特工的押解下,逃亡美国长达两年半之久的巨贪、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行长余振东,被送回他妄想逃离的国土。在此等候多时的中国警方向他宣布:因涉嫌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你已被刑事拘留。 这是第一个由美方正式押送移交中方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也是中美刑事执法合作的成功案例。 监守自盗 三任行长畏罪外逃 2001年10月初,中国银行在首次对全国计算机实现联网监控时,发现账目存在高达4.82亿美元联行资金的缺口,事发地点被锁定在广东开平。 12日,银行方面发现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下落不明,随即向有关部门报案。经公安机关的紧急侦查,发现涉嫌挪用巨资的这三任行长已潜逃到香港,随后转机到了加拿大、美国。 其实,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三人自分别担任开平支行的行长、副行长和经理起就沆瀣一气。1993年开始,许超凡利用职务之便,假借开平中行客户名义,以代客买卖的形式进行外汇交易,大肆贪污挪用银行资金,并导致亏损1亿多美元。之后三个人又联合起来,先后从联行账户中拆借大量资金,以贷款名义转出并转至设在香港的潭江公司等名下。 1998年,在许超凡升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后,余振东、许国俊相继接替他的位置。因为三人相互勾结,相互掩盖,案情才得以隐藏和持续8年之久。他们将大部分资金非法转移到香港后,或购买房地产,或炒卖外汇、股票,或到赌场挥霍,或通过赌场洗钱,将赃款进一步转移到海外。 2001年11月,在他们出逃到美国和加拿大后,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并通过国际执法合作,迅速冻结了三人在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的资产。 双向推进 境内境外合作缉捕 余振东等人作案时间长,其盗用的资金又在香港经过洗钱、“漂白”,境外缉捕的难度可想而知。 案发之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迅速协调广东省公安厅成立了专案组,抽调了江门和开平市100多名警力,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方案,在国内开展了紧张有序的侦办工作。 与此同时,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成立了有10部委参加的联席会议,领导此案的查处工作,并将境外缉捕任务交由公安部承担。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司法部等共同组成境外工作组,赴美国、加拿大磋商遣返犯罪嫌疑人和查扣返还涉案赃款事宜。 为加速犯罪嫌疑人的遣返工作,中国警方创造性地提出了双向推进的境外缉捕新思路:中方从源头查找证据,摸清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流程和资金流向,推断犯罪行为的终极目标,便于美方调查;美方则根据案犯及其在美亲友落地的资金情况和其他落地证据,反推犯罪资金的来源和发生过程,便于中方查清洗钱流程。据介绍,中国警方仅收集的物证就装满了几间屋子。 正是在境内境外双向推进下,2002年12月,余振东在洛杉矶被美方执法人员拘押。2003年9月,美方将所没收的355万美元赃款全部返还中方。 三国四方 合作创追逃新模式 经过美国严格的司法程序审查,余振东最后得以遣返中国,是中、美、加及中国香港三国四方共同努力的结晶。专家表示,成功缉捕外逃的余振东,实现了我国境外追逃工作新的跨越。尤其是中美高层都对此案给予了高度重视,极大地推动了案件的解决进程。 “案发后,时任外交部部长助理的周文重,当即约见了美国和加拿大驻华大使。”中国驻美大使馆警务联络官段大启到美国的第一件事就是接手协调这一案件,几年来几乎每周都要和美方联络。 为了最后顺利实现遣返,中方有10个部委参与了其中的工作,司法部、公安部、外交部和驻美使馆等都在关键时刻推动了案件的进程。三国四方合作收集的大量证据表明,余振东不仅触犯了中国的法律,还同时触犯了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的法律。 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受审,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监禁。宣判后,余振东没有上诉,也没有提出诉讼之外的其他请求。根据中美司法机关先期达成的协议,2004年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外逃两年之久的贪官终于落入法网。 根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国银行开平支行一案的国内侦办工作已经结束,其他嫌犯正在起诉阶段。“余振东已经成功遣返,对许超凡、许国俊两名逃往美国的嫌犯来说,迟早会落入法网。”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坚定地表示。据新华社 新闻链接 缉捕外逃贪官成效显著 公安部表示,自1998年国家成立打击经济犯罪的专门机构———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以来,已成功地从境外缉捕逃犯230多人,约占逃犯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包括: 丁岚中国银行北京劲松分理处原主任,与他人合谋诈骗1.95亿元人民币,于1999年8月3日从泰国押解回国。 萧洪彬上海大东江实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非法经营(出口骗汇)7.6亿美元,于2000年4月24日从澳大利亚押解回国。 汪峰广东佛山南海市口岸办公室原副主任,贪污、挪用公款1417万元人民币、1321万元港币,于2001年1月从新西兰押解回国。 陈安民陕西咸阳无线电二厂原厂长,职务侵占200余万元,于2001年6月2日从匈牙利押解回国。 尹国强北京市九龙商贸责任公司原经理,合同诈骗711万元人民币,于2002年2月10日从罗马尼亚押解回国。 卢万里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受贿2559余万元,有2651万元来源不明,于2002年4月1日从斐济押解回国。 钱宏上海康泰国际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诈骗银行资金近5亿元,于2002年6月5日从巴拿马押解回国。 徐晓轩福建八闽通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原经理,走私通信设备1.99亿美元,偷逃应缴税额约4.6亿元人民币,2002年6月从澳大利亚押解回国。 余艾青北京赤艾商社原经理,合同诈骗800万元,于2002年7月8日从俄罗斯押解回国。 付普照陕西西安普照实业公司原总经理,以高息为诱饵,骗取储户资金4035万元人民币,于2003年7月10日从缅甸押解回国。 黄清洲广东省国际投资公司香港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贪污、挪用公款13亿港币,于2003年10月15日从泰国押解回国。 余振东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伙同他人贪污、挪用公款4.82亿美元,于2004年4月16日从美国押解回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