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抢注“天安门”商标引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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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5:55 重庆晚报 | |||||||||
央视国际5月10日电 “南水北调”能否成为饮用水商标尚没有定论,“天安门”商标被抢注的消息又爆了出来。 近日,天河京诚企业事务策划公司有关人员透露,受北京华邦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他们已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在第31大类注册“天安门”商标,并被顺利受理。据了解,华邦有机大桃将在下个月推向市场,是否使用“天安门”商标成为眼下关注的焦点。
“现在,把天安门当商标使根本不可能”,另一家商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大感意外。按照新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大多数人表示,天安门作为国家的象征,不该被注册成商标在商业领域使用。 华邦方面辩解称,世界范围内公认,香烟有害身体健康,中南海、中华、人民大会堂这些名称、标志能成为商标,而有健康保证的华邦水果为什么不能申请注册“天安门”商标呢?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