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试点建设行贿犯罪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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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6:35 深圳商报 | |||||||||
国家试点建设行贿犯罪档案 上黑名单者将禁止承揽工程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昨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自4月15日起,在四川、江苏、浙江、重庆、广西5省(市、区)的工程
试点地区的检察机关将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进行查询。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有关职能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限制其在一定时期或者永久不得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建筑市场;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扣除一定的信誉分;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