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头娃娃”获赔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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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6:41 北京青年报 | |||||||||
5月9日,成都市青羊区消协对首起因食用“杀人奶粉”引起的消费投诉进行调解,批发和零售“古名”金装贝贝乐奶粉的商家双倍退赔了消费者购货款5000余元,另对婴儿支付4000余元的经济补偿。 前一阵,家住黄田坝的李丽琼女士看到有关“杀人奶粉”的报道后,回家拿起女儿吃的奶粉包装一对照,果然是被查处的“古名”金装贝贝乐。随即,李到青羊区消费者协会投
据李女士称,她的孩子出生于2003年5月,7月便开始吃“古名”金装贝贝乐1、2段婴儿奶粉。到停止食用时,娃娃吃该奶粉已10个多月了,总量在50桶以上,其间孩子曾出现“大头”现象。李出示了购买奶粉的票据并向商家索赔8万元。鉴于没有对娃娃的伤害证据,青羊区消协当天要求对孩子作全面体检。 记者在川大华西第二医院、省妇女儿童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上看到,通过对孩子血红蛋白、微量元素锌等指标的检测结果表明,检测项目均在正常范围值之内。经青羊区消协调解,双方最后达成共识,由商家对李50桶奶粉进行全额退货,并增加50桶奶粉一倍的金额,加上李前后对孩子四次的体检费以及交通费等共赔付5000多元。同时两商家表示,愿意为李的女儿支付4000余元的经济补偿。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