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规范房屋拆迁 拆迁补偿开设“绿色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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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7:36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邹文彪报道:记者昨日了解到,今年,南昌市出台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拆迁项目必须委托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房屋拆迁单位;对拆迁项目没有依法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拆迁资金和被拆迁人安置方案不落实的,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设立“绿色通道”,将补偿资金直接足额存入专门账户,不得挪作他用。同时,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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