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山东拟立法规定“养儿防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7:57 潇湘晨报

  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人大法工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家庭赡养问题,使家庭养老有法可依,山东省正积极借鉴国外及国内其他省市的做法,着手家庭赡养的地方立法工作。

  据了解,正在着手拟定的《山东省家庭赡养与扶养条例》将强调:养老问题应该由家庭、个人、政府和社会共同来解决,而在目前个人养老金、退休金、养老保险等保障不健全
金犊奖大陆初审揭晓 AC-尼尔森互联网调查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中国时尚品牌网展
,社会养老产业尚未得到良性发展的情况下,家庭理所当然成为赡养老人的主角,家庭解决不了的才交给社会、政府。

  “而家庭赡养立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特殊需要等家庭赡养义务都要具体化,另外像医疗保健护理、住房安排维护、田地耕种、财产管理、林木及牲畜收益等,都要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子女履行义务的方式,比如赡养费的提供,此次要比照各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情况,制订相应交纳标准,并随具体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三是其他赡养人承担义务的方式,比如因老年人离婚、再婚等造成的不同赡养人承担义务问题等。”省老龄委事业处负责此次《山东省家庭赡养与扶养条例》拟定工作的王照奎分析说。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温家宝总理出访欧洲
车臣发生爆炸总统遇难
中国工程师在巴遇难
美英军队虐待伊战俘
北京安徽发现非典病例
赵忠祥被告上法庭
北京国际广播电视周
中国羽毛球队战汤尤杯
国奥 冠军杯 NBA 国足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