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摄影底片引争议 消协提醒要底片先约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8:00 新华网 | |||||||||
由于不少新人选择“五一”期间举办婚礼,因此消协在节日期间收到不少关于与拍摄婚纱照有关的纠纷,由于拍摄婚纱艺术照而引发的底片归属争议已经成为新一类的投诉焦点问题:消费者认为交了钱,照片和底片都应该属于自己,影楼则认为消费者加洗、多印,但底片不能给消费者,这是他们的艺术创作,底片应由影楼保存。为此,市消协专门针对这种纠纷向法律人士咨询,并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想要保留底片应该提前与影楼约定底片的归属,以避免发生此类纠纷。
对于底片的归属人们往往持有这样一个观点,既然花钱摄影,底片当然应该归自己。其实不然,婚纱摄影及艺术摄影不同于一般的摄影形式,它往往集合了影楼的化妆、布景、灯光、设计等艺术元素,已形成了一种新的知识产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从法律角度来说,消费者到影楼去拍摄婚纱照及艺术照,消费者属于委托方,影楼则属于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按照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情形,委托人可以在约定的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由此可见,当消费者与影楼未约定底片归属或没有订立合同时,影楼占有消费者的底片也是有法可依的。在此,消协提醒您拍摄婚纱及艺术照片时,若想行使取回您底片的权利,一定要在事先以书面形式对底片的归属作好约定,以避免因底片归属而引发争议。(完)(记者梁爽郭晓莹)(来源:每日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