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铁腕”治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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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9:35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康韧 实习记者 步雪琳) 本报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近期在落实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中,确定了“六个坚持”和“六个坚决”,向污染行为挥出两记“重拳”。
“六个坚持”即坚持取缔违法排污的小企业,坚持治理污染严重的大企业,坚持新上项目的“三同时”,坚持治理居民区污染,坚持禁用高硫煤,坚持建立报告制度。“六个坚决”是指对于污染企业和污染项目,环保局坚决不核发环评报告;发改委坚决不予立项申报;工商局坚决不予注册、登记;供电局坚决限电、断电;监察局坚决追究责任人责任,对行政不作为的严肃处理;新闻单位坚决予以曝光。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进行,包头市专门成立了由环保局、公安局、供电局等8个部门及市4区和高新区政府组成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例会制度和重点工作报告制度,在统一指挥下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治污合力。近期他们将对全市污染源进行认真统计和现场摸查,摸清“十五小”、“新五小”和污染严重企业的数量及分布情况,重点对城市环线和沿大青山、黄河等重点地区进行实地检查,并将实行重点治理企业挂牌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