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污染治理责任在地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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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09:35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段松君) 本报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江5月10日在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上说,国家近年来在流域治理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并不意味着治污工作应该由国家来承担。流域水污染治理的责任在地方,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要有正确的认识。
刘江同时强调,国家发改委和有关部门在安排资金补助时,将认真审查各地污水及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产业化运营条件、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今后,凡不按产业化方式运行、不实行企业化管理、收费不到位、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的新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国家将不再予以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