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7月1日起抗菌药凭处方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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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0:22 金豹网-辽西商报 | |||||||||
作者: 王云清 记者丛立来源 [ 辽西商报 ]发表日期: 本报讯王云清、记者丛立报道:从今年7月1日起,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和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药物),在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这是记者昨天从锦州市药监局获悉的。 据该市药监局工作人员讲,从7月1日开始,顾客想要购买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
药店开始做准备工作 记者采访了该市部分大药店,几家药店主管人员均表示已经开始着手抗菌药物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的准备工作。一家药店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样严格的审核对药店的销售有一些影响,药店很大部分的销售额来自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购药者可能会首选在医院配药,药店目前只能少进抗菌药物。 市民反应冷静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锦州市民对凭处方购买抗菌药物“不感冒”,药店没有出现抗菌药物销售量上升的现象。市民徐女士告诉记者,听说有的抗生素有副作用,医院开处方是对健康有保障的,而且药品都有保质期,没必要提前购买。再说现在很多市民都是到医院看病,然后拿着处方到价格相对便宜的药店买药,所以不会担心买药不方便。 提醒:切忌滥用抗菌药物 锦州市药监局工作人员说,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会增加药品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同时造成了细菌耐药性的增长,影响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抗生素药凭处方购买将会大大规范市民用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逐步改善群众自我购买、使用抗菌药物的习惯,引导公众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7月1日后零售药店不按规定销售的,一经发现,要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进行查处。(END) 作者:王云清 记者丛立 (来源:辽西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