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严查五起违法占用土地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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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1:40 新华网 |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将于近期对巴彦淖尔盟磴口县华宇星级宾馆等五起涉及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 案件进行公开调查。一经查实,将公开处罚、公开追究、公之于众。这五起案件是: 一、巴彦淖尔盟磴口县华宇星级宾馆项目违法占用耕地60亩。2003年7月,华宇星级宾馆项目在未办理合法用 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巴镇北粮台村60亩耕地开工建设
二、包头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违法批地、违法发证。据群众举报,经初步查证,2003年4月至10月,和平村村 委会占用本村集体土地40亩(含二轮承包耕地13亩)用于非农业建设(和平中学),包头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非法批地并 给该项目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303国道通辽市科左中旗段改线工程违法占地,补偿费不落实。据群众举报,2003年由通辽市交通局主持 修建的303国道科左中旗段未经合法审批占用门达镇8个自然村集体土地360亩,构成违法占地事实,且征地补偿费和安 置补助费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四、乌海市兴泰公路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土地修建公路。乌海市兴泰公司承建的109国道棋盘井—石嘴山—黄河大桥 段公路于2003年6月动工,主线、支线共计占地1822亩(其中旧公路243亩),经多次督促,拒不履行土地报批手 续,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违法事实。 五、集宁高等级公路管理处非法占用耕地建办公楼及住宅楼。据群众举报,2001年7月,高管处与集宁市马莲渠 乡榆树湾行政村协议征用集体耕地30亩建办公及住宅楼,随后开工建设,2002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没有办理合法的 用地审批手续,构成未批先建违法事实。(土查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