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一肢残青年被拒载获赔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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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3:09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西频道5月11日电(记者梁思奇)广西北海市一名肢残青年搭乘长途卧铺客车拒绝脱鞋,被司乘人员赶下 车,日前北海市汽车总站向其赔偿5000元并赔礼道歉。 小金是一名下肢残疾的青年。3月8日,购买北海—深圳卧铺客车车票的他上车时,
小金愤然向北海市消协投诉,要求售票的北海市汽车总站双倍返还退票费,赔偿因未能成行造成的5000元损失, 并对“个人人格受辱”给予两万元精神赔偿。北海市汽车总站则辩称不存在歧视残疾人行为,脱鞋上车是针对所有铺卧车乘客 的规定,同时否认司乘人员当时驱赶小金下车。消协先后调解三次未果。 在小金打算提起诉讼时,事情突然有了转机,北海市汽车总站找到消协,希望继续调解。日前,汽车总站与小金达成 协议:一次性向小金赔偿5000元,并当面向其赔礼道歉。记者了解到,引发这起事端的卧铺客车车主和司乘人员自始至终 没有露面。 北海市残联一位干部说,对残疾人与健康人“一视同仁”,与国家立法照顾和保护残疾人的精神相违背。卧铺客车在 小金声明自己是残疾人的情况下仍然拒载,违反了《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