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教育乱收费念“紧箍咒” 海南7部门联合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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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3:22 新华网 | |||||||||
据海南日报报道,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海南省教育厅和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 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文体厅等部门联合发文,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狠抓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 从今年秋季起,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全面推行“一费制”。有关部门将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 取群众意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一费制”收费办法,做到合理收费,规范管理,确保教育 收费的公开、公正、公平。 招收择校生要“三限”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实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要先完成当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 达的统招计划指标后,方可按省教育厅确定的班级最高限额人数录取,不准挤压招生计划,招收择校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 划的30%,学校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费。 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 高校收费项目不再审批 为继续保持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稳定性,海南省不再审批出台新的招生收费项目。严禁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 降分高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 假期住宿费”、“补考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严禁学校以改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禁止搭车收费和乱摊派 基层政府搭车收费是历年来导致教育乱收费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有关部门强调,坚决禁止基层政府、有关部门或 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禁止强行要求学生购买课外读外、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 教育乱收费将追究责任 据了解,学校收费必须坚持“一证、两公开、四统一”办法,即学校凭《收费许可证》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使用情况“两公开”,收费时间、项目、标准、票据“四统一”。海南省将对全省教育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凡是未按规定程序 批准设立的学校收费项目,必须立即取消。今年6月30日前,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还将对各市县教育经费财政拨 款情况、学校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另据了解,海南省将出台《海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对继续乱摊派、搭车收费和向学生乱收费等违规 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坚决追究当事者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记者姚莉莉)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