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加强抗菌药物销售监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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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02:17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赵辉)记者昨日从省药监局获悉,我省将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抗菌药物销售监管工作,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据介绍,自2004年7月1日起凡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和抗真菌药物),在全省境内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能销售。
另外,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加强了对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还要正确引导公众在医师指导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进一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检查工作,特别是检查注射剂、口服抗菌药物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销售的情况。 对于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确有困难无法保留处方的情况,可根据有关规定,对处方进行如实登记,及时做好销售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