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楠签约公司起诉三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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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02:44 新京报 | |||||||||
认为《红旗飘飘》光盘被盗版,侵犯其著作权 本报讯(记者孙于泳)北京星工厂音乐娱乐有限公司以著作权遭侵犯为由,将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河北纪元光电有限公司和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销毁库存,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昨天朝阳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星工厂在起诉书中称,孙楠是自己旗下的签约歌手。2000年—2003年期间,公司分别为孙楠投资制作了专辑录音带,公司依法享有上述专辑的录音制作者权。 2003年12月16日,星工厂在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下属的奥特莱斯购物中心购买到由辽宁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孙楠《红旗飘飘》DVD光盘。光盘生产源识别码表明该盘为河北纪元光电有限公司复制的。 星工厂认为,三被告未经授权许可,分别出版、复制和销售光盘,侵犯了自己所享有的著作权,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