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下岗人员有功 省城视情给予补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02: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从今年开始,合肥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有关企业,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1000元/人。 昨天,记者从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对街道社区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合伙经营企业,每吸纳、安置1名合肥市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过程中,如果企业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聘用下岗失业人员一年以上,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聘用两年以上,每人一次性补助800元;聘用三年以上,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同时,凡有资质的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下岗失业人员求职成功的,将享受再就业职业介绍补贴。有资质条件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免费培训并成功就业的,可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 (穆霞 吕爱坤)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