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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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03: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政策性照顾。在合肥市各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小学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可视为本行政区适龄儿童,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这些情况包括:父母中的一方户籍不在该市、子女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父母双方都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父母离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烈士子女。
特长生。对具有体育、艺术、计算机、英语等特长的学生,应推荐到本区内相关特色学校就读,招收特长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测试。 外地户口。外地户口的适龄儿童确因家庭原因,要求在合肥市小学借读的,由法定监护人向租住地附近小学申请;要求在初中借读的,由法定监护人向租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 民办公助学校。民办公助学校首先要满足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择校需求。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凡自愿选择到民办公助学校就读初中的,先到民办公助学校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通过电脑派位方法招生,禁止以考试方式择优招生。民办公助学校要控制班学额,招生简章必须实事求是。 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初中只招收其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本市户籍非本行政区内的适龄儿童要求跨行政区就读的学生,各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本行政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要求“择校”的,各公办中小学校也不得擅自接收,可引导其上民办或“民办公助”学校。各区要加强部分热点学校和难点地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一要合理划定各校学区,按照学校办学规模与学区内适龄儿童数大体一致的原则划定该校学区,对于办学条件较好、规模较大因人口减少,原学区生源不足的小学要重新调整学区;对因布点不足,适龄儿童入学难的地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安排学区,确保难点地段的适龄儿童都有学区。各小学学区及其变化情况、各初中招生学校的具体对口方案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谢华国 汪雷·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