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毒枭一审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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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03:21 新京报 | |||||||||
本报讯5月10日,昆明中院对缅甸毒枭谭明林等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被告人谭明林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其死刑。同案被告人赵永、黄鲜犯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死刑;被告人梅智明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确认:谭明林等与其他境外毒贩从境外经境内运输大量毒品到广州进行贩卖。宣判后,四被告人均表示要上诉。《云南信息报》供稿(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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