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民工权益———三论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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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04:05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评论员 抓好劳务开发,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由农村向城镇集聚,壮大劳务经济这个支柱产业,是我省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维护其合法权益,则是加快城镇化步伐,提高劳务输出成效,实现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
目前我省农民工转移和输出总体形势是好的,呈现出农业就业比重逐步下降、非农产业就业比重稳步上升、外出就业较快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的态势。但是困难和问题也不少,突出表现为:进城务工转移成本高,常遭遇就业岗位和身份的双重歧视;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多;不能获取医疗、养老、失业、子女入学等社会保障;工作条件差,工资常被拖欠、克扣;在遭受伤、病、残时无法获得应有的补偿和救助等。这些都是长期城乡分割二元体制带来的弊端。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必须逐步破除二元体制弊端,扫清制度障碍。当前的重点是要认真清理各种限制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不合理规定,坚决取消对农民择业的工种限制。要扩大户籍制度改革,让农民有权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落户城市和农村。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打破市场壁垒,确保农民工同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劳动权。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必须建立和完善能够覆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在用工企事业单位中依法强制推行农民工失业、养老、医疗保障,为农民工足额缴纳保险金。对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群体,则采取自愿、灵活、务实的办法,推行集养老、失业、医疗、伤残死亡、财产保险为一体的综合保险。城镇社区要将农民工纳入正常的社区管理,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就近就地入学入托问题。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必须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要建立健全劳动仲裁体系,为发生劳动争议的农民工提供快速公正的仲裁,监督和约束企业用工行为。要建立健全司法援助体系,帮助农民工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信贷支持体系,解决农民工外出务工投入资金不足的难题,帮助其顺利实现异地转移就业。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务工环境。要规范劳动用工单位行为,督促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要通过政府干预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强化执法监察,杜绝新的欠资行为发生。要依法清理规范整顿职介机构、劳动力市场,从严查处各种乱收费和欺诈哄骗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