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汽车大盗警车也敢偷 窃车20辆一审被判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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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08:40 新华网 | |||||||||
近日,谢泽贵等四名大肆盗窃、销售桑塔纳轿车的汽车大盗被二中院公开宣判。二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谢泽贵无期徒刑;判处杨昌成有期徒刑14年;以盗窃、销售赃物罪两罪并罚判处左启臣有期徒刑15年;以收购赃物罪判处李文革有期徒刑3年。经审理查明:谢泽贵、杨昌成、左启臣分别结伙或伙同他人,于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间,在本市顺义区、密云县、怀柔区、房山区、丰台区、海淀区、朝阳区等地,携带改锥、螺丝刀、解码器等工具,采用钩车门、拽点火线等手段,大肆盗窃19辆桑塔纳牌及1辆捷达牌轿车(包括1辆警车和
此外,左启臣在明知谢泽贵等人盗窃车辆的情况下,仍于2002年3月将谢泽贵盗窃的机动车代为销售给李文革。李文革明知从左启臣处收购的机动车系违法所得,仍于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间,从该处收购了6辆。 宣判后,李文革表示上诉,其余各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文/程婕)(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