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妻子几度“出墙”悔悟后向法院要“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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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08:41 桂龙新闻网 | |||||||||
一名年轻妻子,因几度“红杏出墙”,最后深爱她的丈夫不得不与她离婚。等她悔悟过来再找原夫欲续前缘时,对方已另有所爱。无奈之下,这名女子竟“迁怒”法院,自今年4月底以来,多次要求法院判决她与原夫复婚,在当地闹为笑柄。 相识两天 少女钓到老实郎
2001年2月19日,经亲戚介绍,何翠梅与在田林县某乡中学任教的黄志平认识了。曾经遭受过感情创伤的何翠梅并不在乎对方年龄比她长11岁,她看出黄志平是一个“老实郎”,况且还有一份令人敬佩的职业,于是主动跟黄志平套近乎,向他射出丘比特之箭。 经过48个小时接触之后,两人很快进入热恋。 2月21日,相识仅两天的何翠梅拉着黄志平的手早早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感情”升温的速度之快令亲戚和朋友都有些瞠目结舌。由于在登记时何翠梅只有19岁,未达到法定婚龄,为能顺利拿到结婚证,何翠梅便采用虚报年龄的方法和黄志平顺利地办理了结婚登记。 红杏出墙 丈夫无奈抛爱妻 婚后夫妻俩过了一段幸福的日子。但是年轻的何翠梅慢慢发现,跟黄志平一起生活并不像想象中那样丰富多彩和充满激情。不甘寂寞的她于2002年12月和黄志平吵了一架后,扔下尚在嗷嗷待哺的小女儿,独自上某矿山开了一间发廊,并很快与矿山的一名男子混在一起。这事被丈夫黄志平发现后,在何翠梅的苦苦哀求下,以平静结束。 从矿山回来的何翠梅倒也“改过自新”,和丈夫过了一段和睦的日子。 然而好景不长,2003年8月,何翠梅到县城打工时,再度红杏出墙,和一建筑工头厮混。这一次,老实的黄志平再也忍无可忍,于2004年1月8日愤然走向法院,要求与何翠梅离婚。田林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复婚不成 少妇借法要丈夫 离婚后,何翠梅托人将离婚分得的财产变卖后四处游荡,生活倒也过得逍遥自在。到了2003年的春节,看到别人合家团圆,此时的何翠梅突然发现自己真正缺少了什么。悔悟之际,她匆匆忙忙找到黄志平,要求复婚。但离婚后的黄志平已经与另一丧偶的同事一起生活,坚决地回绝了何翠梅的要求。 今年4月底以来,何翠梅多次跑到法院要求判决她与黄志平复婚,法院工作人员耐心向她解释,复婚是要经过黄志平同意的。但何翠梅固执地认为,既然是法院判决她与黄志平离婚,现在她要求与黄志平复婚,法院就应当支持她的请求。 何翠梅最终自食苦果。(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覃世默 来源:新桂网 责编:邱立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