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制度“把关”新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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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0:01 每日新报 | |||||||||
首批保荐机构和保荐人昨日诞生任强张雅娜 新报讯【记者任强实习生张雅娜】昨日证券市场首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出炉。经历审批制和核准制后,沪深股市的股票发行进入了保荐制度时代。 共有67家证券公司和609名考试成绩合格者被分别注册登记,成为首批保荐机构和保荐
与以往的新股发行方式相比,保荐制最大的特点是将股票发行责任落实到个人,也就是股票发行上市不但要有保荐机构进行保荐,还需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保荐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上市公司一旦出现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将会追究保荐人的责任。 近年来,一些新股上市后不久业绩“变脸”的情况屡屡发生,新股的质量问题引起市场重视。那么保荐制度实行后将带来哪些影响,部分业内人士表达出不同看法。天证咨询分析师王娟认为,由于新股发行将与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紧密相连,考虑到自身的声誉与利益,保荐人对于发行公司将严格把关,今后新股业绩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将能避免。 华夏证券解放南路营业部博仁对记者表示,保荐制度短期内有利于一些质地良好的公司发行上市,但从长远看,保荐制度能否杜绝新股“变脸”情况的发生还难以确定。 依照相关规定,首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诞生后,证监会只受理保荐机构提交的证券发行上市推荐文件。券商投资银行业务由此开始重新洗牌。 截至今年3月底,取得主承销业务资格的券商共有86家,其中67家注册成为首批保荐机构,其余19家券商的投行业务则会在一段时期内陷入停滞。“这对未取得保荐资格的券商影响很大。”华夏证券博仁分析,投行业务利润稳定,各券商对此非常看重。 而对保荐人的流动问题,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首批名单公布后,保荐代表人可以正常有序流动,证监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并本着市场化的原则按照正常程序处理,不做特别的政策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