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杀情妇 安徽萧县交通局原局长判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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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0:4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合肥5月11日电(记者储叶来)安徽省萧县交通局原局长李志强雇凶杀死情妇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宿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李志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樊世全、王瑞吉及李志强的妻子杨贵侠等其他9名同案被告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及有期徒刑。 现年38岁的李志强10多年前即与被害人李某有不正当关系,并生有一女。李志强任交
2003年5月15日,根据杨贵侠的安排,樊世全、王桂玲夫妇将自己的弟弟樊世忠、儿子樊昌勇以及王瑞吉、赵艳雨等人纠集到一起,并准备好作案工具,于当天晚上将被害人李某骗到樊昌勇驾驶的一辆车上,采用绳勒、锤砸等方法共同将李某杀死。在确认李某已死亡后,杨贵侠立即通过电话向李志强报告了这一消息。随后,几人又将尸体抛到萧县卫校门口的世纪大道上,由樊世忠驾驶车辆从李某身上残忍地轧过,企图伪造交通事故现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