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是否开禁,人大昨起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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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1:01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从199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实施至今已经10年。10年来,此法规在减轻污染、预防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等方面功不可没,但也有市民提出,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淡化了“年味”,建议对“禁放”法规作相应修订。燃放烟花爆竹究竟是开禁还是不开禁?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专门发布公告,问计于民。
在昨天发布的公告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布,自即日起,就本市是否在原禁放区域对燃放烟花爆竹适当开禁;若主张适当开禁,在时间、地点和燃放品种上应有何限制等问题,市民尽可发表各自见解。来信请寄:北京东路41号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10008;电子邮件。 据悉,鉴于上海、杭州、沈阳、长春、哈尔滨、青岛、西安、宁波等城市均有过先禁后放的经历,今年“两会”期间,不少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交了关于“南京春节期间有限解禁烟花爆竹”的议案、提案,建议解除对燃放烟花爆竹“一刀切”的禁令。 作者:张小川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