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手治理超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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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1:11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林红梅)国务院近日决定成立由交通部牵头、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全监管局参加的全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七部委联手启动,拉开在全国开展公路车辆超载超限治理“攻坚战”的帷幕。 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七部委将“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集中开展路面执
交通管理部门将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违章登记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凡同一车辆违章公告超过2次,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同一运输企业违章公告车辆超过总数5%的,降低企业的资质等级。 对“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清理整顿。在整顿期间,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要免费为“大吨小标”车辆更正核定载质量或换发车辆行驶证。交通部门对“大吨小标”车辆以前应缴纳交通规费的差额部分,免予追缴。严禁新车“大吨小标”。 交通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公路通行费和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并对多轴大型车辆给予收费优惠,以降低运输成本。 这次整顿将分三个阶段进行。从现在至6月中旬,为集中宣传阶段和“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的准备阶段;从今年6月中旬至明年2月底,为集中治理阶段;明年3月初至5月底,为总结阶段。 我国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正常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货运车辆,2至3年后即报废。全国70%的道路安全事故和超载超限有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