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言不逊“伤”人 法院判赔5.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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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1:4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上海今日上午电上海市民张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王某在争吵中突发脑出血导致偏瘫。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张某赔偿王某医疗费等5.6万余元。 2003年8月,王某的隔壁邻居出国,委托王某对其房屋进行看顾。2003年8月31日上午,邻居的一个亲戚不小心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只得打电话叫来在一家锁具公司工作的另一
见到一个陌生人要开邻居的门锁,王某执意要求其表明身份,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争执中,王某突感不适,半身不能活动,当即被送往医院,诊断为脑右侧基底节区血肿,并立即做了手术。医学鉴定认为,不能排除王某患有高血压致脑血管病变出血,但与人争执是诱发因素。病后,王某左侧肢体偏瘫,有关部门鉴定其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后,王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张某及其所在的锁具公司共同赔偿医药费等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尽照管邻居房屋之责,要求张某表明身份的行为无可厚非,张某应予理解并积极配合以消除误解。但双方均不冷静而起争执,因而均有一定过错,张某应承担主要责任。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