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超市后闯收费站泉四“打手”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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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1:47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张志耐)一伙男子手持刀棍等物来到晋江池店某超市不由分说,打砸一番,而后在刺桐大桥收费站闯关。昨日,记者从泉州晋江人民法院了解到,涉案的四名“打手”被该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 作者:张志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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