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整治特权车 公安车辆全部改挂普通号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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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1:53 汉网 | |||||||||
沈阳市3500辆公安车辆已全部改为地方普通号牌,纳入地方车辆的管理,今后,交警在执勤中发现规定外悬挂“特权车牌”的车辆,将没收驾驶人的驾照和车辆的牌照,公安纪检部门将对违规者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这是记者昨日在沈阳市交警支队获悉的。 今年4月1日起,按规定,沈阳市的公安地方号牌专用号段的车辆一律到交警车管部门用电脑随机选号,改换普通地方牌照。同时,对公安外借的车牌一律收回。这次改换的“特
目前,公安车辆改换地方普通牌照的工作已经全部进行完毕,原有牌照已经送交到公安纪检部门统一管理。以后,交警在执勤中遇到规定外挂有公安牌照的车辆,将没收其牌照和驾驶人驾驶证,相关人员将受到纪检部门的处理。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明确规定救护车和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4种车辆为“特权车”,但是这些车辆的特权仅体现在执行任务时,可使用警灯、警报器;在晚上12时以后,就不得使用警报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在道路上的“待遇”和其他社会车辆一样,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顶灯,不享有相应的道路优先通行权,不得随意走禁行道路,遇有拥堵的十字路口、路段,要排队等候,不得随意超越穿插行驶。(刘真)(来源:辽沈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