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KTV将收索赔律师函续:赔偿金可下调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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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2:10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5月12日消息:昨日,浙南律师事务所透露,出于和解的初衷,要求索赔的唱片公司表示,可以将索赔金额下调20%;若和解不成,唱片公司将于6月与北京方面同步对温州涉嫌侵权KTV企业起诉。 负责此事的浙南律师事务所兰加余律师说,他们向利玛KTV、嘉乐迪KTV、华侨饭店、新南亚大酒店等10家温州KTV企业和带卡拉OK厅的酒店发送律师函后,鹿城娱乐协会出面跟他
温州鹿城娱乐协会秘书长管嗣录表示,他对索赔标准有点质疑,首批收到索赔律师函的企业中,有的是刚开业的,有的已营业若干年,收费标准却都一样。管嗣录说,虽然首批KTV企业已收到律师函,但估计和解仍需一段时间,他们会参照上海等地的做法,来判断赔付与否,若赔付实现,费用转嫁KTV消费者的可能性也很大。(温州商报汪骏海)(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