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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外事”让老师很为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5:2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教师的工作是教书育人,但六安市部分乡镇的老师在正常教学的同时,还得承担“监督”怀孕妇女的责任,否则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金。这项额外的“工作”让老师们有些难以应付。

  王先生是六安市寿县堰口镇中学的老师。据他介绍,前段时间,镇政府突然给每位老师发放了一份计划生育包保责任书,要求每人签名负责“监管”一个育龄妇女。根据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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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作为包保责任人的老师除了要向包保对象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外,还要禁止怀孕人员外出务工和经商;督促怀孕人按时检查;禁止其溺弃女婴等。责任书还规定,老师要向镇政府交纳1000元作为保证金,如果包保责任对象在怀孕期间有违规行为,1000元将转为罚金,并取消该教师评先评优和晋级晋职的资格。该责任书由镇政府和老师各持一份。

  王先生不例外地分到了一个责任对象,那是该镇陶AA村的一个妇女,双方之前并没有任何接触。王老师告诉记者,自己只知道教育学生,现在却突然要“监管”一个陌生人,不但尴尬,工作难度也很大,严重影响了日常的教学工作。但是如果不接受,便要被处以1000元的罚金,这让他着实为难。据他透露,其它乡镇也存在教师包保责任制现象。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堰口镇镇政府,据党政办的工作人员介绍,包保责任制是根据上级部门指示所订,主要是为了加强农村孕妇管理。老师在没有尽责的情况下罚款1000元,但事情解决好后,镇政府还会将之如数归还。记者随后从六安市计生委了解到,他们只是提出包保责任制这种形式,具体操作内容由各个乡镇自行制定,教师并不负有“监管”孕妇的责任,对其处以罚金的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六安市教育局有关人士也认为,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应该全民支持,但教师从事“监管工作”超出了其本职工作范畴,会给日常教学工作的开展带来影响。

  (本报见习记者张晓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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