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指中国行政法治建设完善已有基本思路和框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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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5:3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2日电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应松年为人民日报撰文指出,法治政府目标的正式提出,为中国行政法治建设和完善提供了一个基本思路和框架。 国务院在最近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简称《纲要》)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文章说,由政府自觉提出并要求在十年内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这在世界法治发展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建设法治政府在我国正从理想转化为现实,从宣言转化为行动,从对政府提出的要求转化为政府的自觉自律。 文章说,西方国家依法行政的经验和教训为中国依法行政的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而中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理论和丰富实践,更是迈向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生生不息的动力和源泉。《纲要》在系统总结中国行政法治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所明确提出的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目标及相关的具体目标,不仅为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提供了努力方向,而且根本上也为中国未来10年行政法治建设和完善提供了一个基本思路和框架。 《纲要》在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之后,又从政府职能转变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度建设、法律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和政府信息公开、纠纷解决机制、行政监督和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提高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 文章说,这一目标明确了今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难点,既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行动纲领,也是完善现有行政法治建设的框架,对中国行政法治建设同样意义重大。在此意义上,可以认为,《纲要》的出台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提出,已不能被简单看作是政府对法治本身的追求和努力,而必须将其置于对中国行政法治建设所具有的普遍的、长远的影响上来理解和审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