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牙”能否作商标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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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6:1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著名手机生产商爱立信公司,在几年前率先将BLUETOOTH(中文译称“蓝牙”)技术应用于无线通讯领域,并生产出了蓝牙手机。当爱立信公司将BLUETOOTH作为商标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时,却遭到了驳回。在此期间接受了爱立信公司申请转让的布鲁特斯公司将工商局告上了法院。今天上午,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布鲁特斯公司认为,BLUETOOTH一词来源于一位丹麦国王的姓。爱立信公司首先将其用
商标局辩称,他们经查明认为,BLUETOOTH已成为一种无线通信的技术标准,代表着蓝牙技术、蓝牙规范、蓝牙标准等概念的名词术语。他们查阅了一些有关书籍,发现“蓝牙”与“BLUETOOTH”作为无线通讯领域中的一种具有特定含义的技术名称,已被相关公众广泛熟知和认可,不宜在相关商品上注册。孙莹 31名学生状告留学中介 仨青年半月骗租7辆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