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长春又遇“李鬼” 今发表严正声明澄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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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16:49 新华网 | |||||||||
近日,哈尔滨《生活报》以《“长春新东方”拿学生开涮》为题,讲述了哈尔滨市某高校四名学生向“长春文都新东方培训学校”索要该校承诺100%退还的培训费,但要了两个多月仍未拿回的经过。该文题目醒目地采用了“长春新东方”字样。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简称“新东方”)12日在其集团网站发表声明,认为该文在使用“长春新东方”字样时没有进行足够的解释与澄清,极有可能会让读者产生误解,以为文
新东方在声明中澄清,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截至目前未在长春地区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使用新东方品牌、“新东方学校”商标,也没有在长春地区设立任何分校或分支机构。目前所谓的“长春新东方”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无任何关系。 据新东方网站介绍,新东方仅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天津、南京、成都、重庆、沈阳、深圳、扬州、加拿大多伦多和加拿大蒙特利尔开设有培训学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