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开出新法实施后首张酒后驾车罚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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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1:2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刘丽普实习生段琳娜)昨日,省会某房地产公司的员工元林(化名)酒后在车中醉倒,停车路上影响交通达几个小时,被罚款2000元,并扣12分,这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省会对酒后驾车的司机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据省会桥西“110”5号车的民警介绍,12日凌晨1时左右,有群众报警称,有辆车在友谊大街和新华路交叉口附近停了3个多小时了,车内看不到人。民警在友谊大街与新华路交
随后赶到的120医护人员检查发现,这名司机心脏正常,没有什么问题。凌晨2时多,这位司机睁开了眼,问周围的民警:“我也没有报警,你们来干啥?”接下来,他拒绝在罚单上签字,民警于是将他带到和平医院检验血液酒精含量,直到凌晨4时许才处理完。 昨日下午,记者与石市桥西区交警大队取得联系得知,经化验,这名司机血液的酒精含量严重超标,达到了127%。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所以元林领到了2000元的罚单,并被扣12分。这也意味着,他必须到有关部门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重新驾车行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