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发出紧急通知 禁用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商业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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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1:5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吴焕)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发出紧急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的名义(含简称),包括使用党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名义,使用人大、政协的名义,使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名义,使用军队、武警的名义,以及使用其他国家机关的名义发布广告。 工商总局要求全国各地工商机关立即对本辖区内违法使用党和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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