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情杀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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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4:15 天府早报 | |||||||||
核心提示 2000年春天,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的女生南南(化名)与同学巴某(青岛市人,卒年22岁,被保送的研究生)确定恋爱关系。2002年,二人分手。 2003年5月,南南又与同学白昌顺(大连市人,25岁,正准备考研)恋爱。同年10月4
白昌顺持尖刀朝巴某胸部、腿部、颈部等处刺数下,巴某失血性休克死亡。白昌顺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4月5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巴父提出了41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早报讯 据华商晨报报道,昨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医大这起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判处白昌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宣判前两个父亲经受煎熬 离宣判还有半个小时,被害人小巴的父亲就在亲属的陪伴下来到法庭。他们是得知宣判的消息后,于11日晚上从青岛老家赶到沈阳的。 也许是精神状态不佳,巴父竟然坐到了辩护人席上,深深埋下了头,拒绝和任何人讲话。 而杀人犯小白的父亲也和妻弟早早来到法庭。从他花白的头发和僵直的上身可以看出,不知道儿子将被如何判决的他,内心并不像表面那样平静。 凶手:“我接受法院的判决!” 上午9时30分左右,随着镣铐的哗啦声,白昌顺进入法庭,进入了父亲的视线。 “全体起立!”主审法官高建国手持决定白昌顺生死的判决书庄严宣判:“白昌顺因恋爱矛盾持械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对白昌顺辩解……巴某有过错和白昌顺属间接故意杀人的意见不予采信……” 宣读到这里,高法官顿了一下,然后宣读最关键部分:“白昌顺论罪应判处死刑,但鉴于其能够自首……可不立即执行。判处白昌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8.75万元。” 此时记者看到,巴父满脸悲哀,他张了张嘴,似乎有话要说。 “白昌顺你听清楚判决了吗?” “听清了,故意杀人,死刑,缓期。”白昌顺的回答十分小心。 “你上诉吗?”“我接受法院的判决!”白昌顺似乎预料到这个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