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广告” 也是一种“形象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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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4:5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盛大林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分别于5月10日和11日刊登公告,决定取消刊登形象广告。(据5月12日《中国青年报》) 所谓“形象广告”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企业为整体形象所做的,一种是地方政府为宣
地方政府为何要做这样的广告?摆在桌面上的理由当然是:树立形象,招商引资。效果如何?天知地知。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让“上面”看到了自己的“政绩”。有些地方爱在公路沿线搞形象工程,追求所谓“路边政绩”,这跟大报上的“形象广告”相比实在“小儿科”。王怀忠对下属说“让我看到的才是政绩”,“形象广告”可算深得“王氏理论”之精髓。 刊登形象广告的报纸为别人“吹喇叭”虽然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却损害了报纸的声誉和公信力,树了别人的形象,却毁了自己的形象。然而,形象广告的问题并不仅仅在媒体,广告“客户”方面的问题可能更加严重。有些地方的政府不是聚精会神搞建设,而是一门心思“树形象”,不仅各种“形象工程”层出不穷,还要借新闻媒体“自吹自擂”。更让人忧虑的是,攀比之风愈演愈烈,他上市报,你上省报,我上中央级大报,为个人风光,慷国家之慨。 《人民日报》等三家报纸挂出免登牌,确实拆掉了形象广告最为炙手可热的平台。然而,你三家不登,其他报纸可以登;中央级报纸不登,省报还可以登。要想让地方政府的形象广告彻底消失,根本的办法是彻底铲除“广告源”。这一方面需要地方党政领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重要的则是要加快民主与法制建设,让公共财政处于严格的监管之下,把是不是形象广告的判别权和做不做形象广告的决策权交给群众。 现在,形象工程已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其实,地方政府的这种“形象广告”又何尝不是一种“形象工程”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