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私家侦探“密谋”合法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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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3日06:10 时代商报 | |||||||||
昨日,一次针对私人调查服务机构的调研活动在市金融护卫中心展开———沈阳私家侦探“密谋”合法化 昨日上午9时,沈阳市金融护卫中心501房间内正悄悄地召开着一次不寻常的调研大会,参加会议的除了30余名沈城“私家侦探”机构的法人代表外,还有沈阳市公安局的有关负责人。这次调研大会对于沈阳私家侦探行业来说具有历史性意义。
据了解,1993年公安部发出禁止开设私家侦探所的“电话禁令”后,公安部12年来首次在北京、上海、重庆、沈阳等全国10个大城市对私人调查服务机构进行公开调研。调查业人士认为这是为“私家侦探”行业合法化做准备。此次沈阳的调研大会由沈阳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副科长丁锐主持,主要调研沈阳私家侦探的服务合同、个人财产调查服务、个人隐私调查服务、从业人员情况、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服务手段等等。 被人们称为“中国第一私人侦探”的孟广刚代表告诉记者:“沈阳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是专门为了管理我们这个行业而组成的,这对私家侦探行业是一件大好事,公安局成了我们的‘婆婆’”。孟广刚认为,公安部门展开的这次调研,是为今后国家对民间调查机构立法规范管理做铺垫。私人调查服务机构毕竟是市场的需求,而私人调查服务机构的“侦查权”、“调查手段”等问题也确实应该纳入规范化管理的渠道。 对此次调研大会的召开,记者采访了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他告诉记者,即使私家侦探合法化了,根据我国宪法,私家侦探也不能代替公安、检查、法院、安全部门侦查刑事案件。主任记者 杨博 | |||||||||